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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頻道 > 湖北政務關於2014湖北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發佈時間: 2014-07-10 17:22:50來源: 荊楚網作者:進入電子報
  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
  關於組織做好2014年度省扶持優勢文化
  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宣傳部,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級財政部分專項資金試行競爭性分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鄂政辦發〔2014〕22號)和《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鄂財績發〔2014〕8號)有關精神,現就組織做好2014年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目標
  2014年實行競爭性分配的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額為5000萬元,擬分類扶持優勢文化產業項目35個左右。具體情況見《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1)。
  二、扶持方向
  1、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對全省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過程中有關費用予以補助,並對其重點文化產業項目予以支持。
  2、培育骨幹文化企業,對全省大型文化企業重點發展項目予以支持,對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聯合兼併重組和股份制改造等項目予以支持。
  3、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對省“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和省級及以上文化產業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予以支持。
  4、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對文化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項目予以支持。
  5、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加快傳播體系建設,對文化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研發與應用,技術裝備升級改造、數字化建設、傳播渠道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予以支持。
  6、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重點支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信息產業的融合,強化文化對信息產業的內容支撐、創意和設計提升;支持利用數字技術、互聯網等高新技術支撐文化內容、裝備、材料、工藝、系統的開發和應用。
  7、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對文化企業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境外投資等活動予以支持,重點對列入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的有文化產品服務出口業績的企業給予獎勵,對列入目錄的重點文化企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給予補助。
  8、加快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對具有荊楚文化特色的工藝品創意設計、文化旅游開發、面向市場的演藝劇目製作、特色文化資源向現代文化產品轉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廣等項目予以支持。
  9、扶持實體書店,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實體書店給予獎勵,用於幫助購置軟硬件設備、支付房租、彌補流動資金不足等。
  三、扶持方式和扶持標準
  1、項目扶持方式
  (1)項目補助。對符合支持條件的優勢文化產業項目所需資金給予補助。
  (2)貸款貼息。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通過銀行貸款實施的優勢文化產業項目所實際發生的利息給予補貼。
  (3)獎勵。對省委宣傳部認定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特別突出的文化產業項目給予獎勵。
  2、扶持標準
  根據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結合全省文化產業各門類發展實際狀況,分類設定扶持標準。具體情況見《2014年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工作實施方案》(附件2)。
  四、申報對象和申報要求
  1、申報對象
  在湖北省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經營性文化單位。
  2、預審申報
  (1)申報方法。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宣傳部負責所轄各縣(市、區)申報工作,審核彙總後報送省委宣傳部;省直相關部門、單位和企業,直接報送省委宣傳部; 省直各部門歸口管理的申報單位,由主管部門報送省委宣傳部;企業集團下屬單位,通過企業集團統一申報。
  (2)申報材料要求。預審材料僅提交電子版,包括:《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單位信息表》、《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摘要》;單位信息表中必須填報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納稅和在崗人數;曾獲中央和省級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扶持的單位提交資金使用績效報告。樣表見附件3、4、5。
  (3)其他申報要求。除省直經營性文化單位外,其他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除貸款貼息、出口獎勵項目外,不得就往年已獲支持項目或類似項目再行申報。
  (4)申報時間和聯繫郵箱:7月16日前將申報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83853062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正式申報
  7月22日前通知省直單位和各市州黨委宣傳部通過預審的項目名單,並組織正式申報。正式申報材料須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具體內容包括:
  (1)申報單位基本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近三年財務報表原件,評估機構須具備法律認可的評估資質。
  (2)項目可行性報告。報告內容需包括項目內容、項目可行性和必要性、項目實施條件、項目盈利模式、項目實施周期、資金預測依據、融資方式和主要結論等。
  (3)項目實施的關鍵性材料。項目資金來源渠道和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申報貸款貼息的項目提交銀行貸款合同、已支付貸款利息憑證等複印件;需各級發改委立項的項目,提交發改委的立項批覆複印件;需徵用土地的項目,提交已獲批覆的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文化科技融合類的項目,提交與該項目相關的專利證書、獲獎證書和專利轉讓證明等相關材料複印件;申請境外投資補助的項目,提交境外企業註冊文件或企業境外投資證書、資金匯出證明等複印件。
  (4)扶持資金使用績效報告。已獲中央和省級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扶持的申報單位必須報送專項資金使用績效報告,需包含以下內容:項目名稱、項目內容、具體負責人、項目周期、項目進展情況和效益情況;扶持資金額度、扶持方式、資金使用明細和資金使用效果自評。
  (5)申報時間和報送地點:7月25日前正式申報材料的紙質版報送至省委宣傳部改革發展辦公室515房間;電子版報送至指定郵箱:83853062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其他事項
  (1)各市州黨委宣傳部和省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方法,強化監督管理,切實落實好專項資金的項目申報工作。
  (2)本年度項目評審和資金分配嚴格按照省政府關於競爭性分配的重要精神和具體規定執行。具體評審流程、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見附件2和附件6。
  聯繫人:王星星袁雪
  聯繫電話:027-87309792
  附件1: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附件2: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工作實施方案
  附件3: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附件4: 2014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申報單位信息表
  附件5::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摘要
  附件6: 申報項目評分參考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傳部
  2014年7月10日  (原標題:關於2014湖北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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